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31日臺教社(一)字第1090015280號函辦理。
二、自2月10日起,各單位倘有自中港澳入境之教職員工及學生,請其於入境當日起居家檢疫14天,避免到機構上課上班。
三、各單位應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所有教職員工及學生進行詢問、調查及記錄。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作成紀錄(記錄表如附件1)並回報本府教育處;倘無前揭通報所列事項,亦需填妥相關人員及聯絡資料後,將記錄表回傳。
四、有關武漢肺炎疫情最新訊息及相關因應措施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詢悉,網址:http://newperson.miaoli.gov.tw/FrontWebSite/Anno_D.aspx?sid=1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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